市财政局强化督查推进专项债项目提质增效
为推进全市今年第一批专项债额度115.2亿元顺利发行和使用,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和发债节奏高度匹配,最大化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,近日,市财政局深入专项债项目施工一线,强化督查督导,推进专项债项目提质增效。
一是查看项目施工情况。本次重点督查市本级、江北集中区、三山经开区一季度发债项目,总体施工进度符合计划预期。在皖南医学院公共卫生产学研创中心项目施工现场,施工设备已全面进场,地面平整工作基本完工,进入全面施工阶段,债券资金0.7亿元计划3月15日发行;长江大桥公路桥及接线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半幅桥面已完工,另外半幅桥面铺设多点不间断施工,为确保5月1日前建成通车做最后冲刺,债券资金2.5亿元已拨付到位;微显示产业园建设项目整体土建工程预计4月底基本结束,下一步主要是内装工程,计划年内完工并投产,债券资金1亿元已拨付到位;江北集中区算力中心一片区和二片区正在做前期土地平整,即将全面施工,债券资金4亿元已拨付到位;其他项目除惠生联圩项目尚未开工外,均处于在建状态,施工进度与发债节奏基本匹配。
二是宣讲专项债券政策。市财政局现场传达上级关于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方面的硬性要求,为项目单位进行详细的政策介绍,重点介绍专项债项目发行的前提条件,即同时通过省级评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审核方具备发债资格;在发债前,市财政局还要对项目开工情况进行审查,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才安排发行,确保专项债既能发的了,还要用的快、用的好。
三是明确债券资金使用范围。专项债券作为当前拉动政府有效投资的重要手段,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发债项目资本化支出,不得用于人员工资、养老金、办公经费、贷款利息、发行费等经常性支出;不得用于归垫除国库垫款以外的前期支出,如:回补以前年度财政预算拨款、回补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垫付的工程款等;不得用于回购已竣工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,不得用于可以商业化的项目等;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债券资金,严禁擅自调整专项债券用途,严禁先挪用、后调整等行为。